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,规范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产品及服务内容自审工作,增强本公司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责任,确保网络文化健康、快速发展,根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自审部门
第二条 本公司设立专门的内容管理部门,负责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管理,保障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。
第三条 内容管理部门的审核人员职责包括:
(一)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;
(二)独立表达审核意见;
(三)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;
(四)对非实时的网络动漫产品,实行先自审后上线,全面抵制网上淫秽色情信息,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,全面履行社会责任,杜绝淫秽色情等信息的传播;
(五)开辟举报便捷通道,让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支持,共同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之风;
(六)发现本单位所提供的网络动漫产品含有违法违规内容时,应当立即停止提供服务,保存有关记录,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;
(七)将全部网络动漫资料妥善保存,内容审核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2年,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。
第四条 对网络动漫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不能准确判断的,可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行政指导。
第三章 审核标准
第五条 审核部门由内容管理部门(运营管理部)和总经理组成。内容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对动漫产品及其服务内容(包括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)进行审查并签字,对违法违规的内容进行记录,并签发初审意见。
第六条 内容审核工作应当由2名以上取得《内容审核人员证书》的审核人员实施,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,报内容管理负责人(运营总监)复核签字。
第七条 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后,报总经理最终审核,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上线。
第八条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动漫作品中是否含有淫秽色情内容;
(二)动漫作品中是否含有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社会稳定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;
(三)动漫作品中是否含有煽动民族仇恨、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;
(四)动漫作品中是否含有宣扬邪教、封建迷信的内容;
(五)动漫作品中是否含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;
(六)动漫作品中是否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第四章 审核流程
第九条 信息收集小组负责前期根据有关规定收集、整理、制作拟上线的动漫产品。
第十条 信息审核小组将拟上线的信息提交2名以上具备专业审核知识的人员进行审核,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。
第十一条 经审核人员签字后,报内容管理负责人(运营总监)复核签字。
第十二条 经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字后,报总经理最终审核签字。
第十三条 所有审核流程结束后,确认符合各类法律法规的,方可提交技术部门进行产品的网上上线操作。
第十四条 鉴别方式分为智能鉴别和人工鉴别,鉴别内容包括:图片、文字、视频等方面。
(一)智能鉴别:接入敏感词过滤系统,实现对服务端图片文件、屏蔽关键词库的自动鉴别工作。发现违规图片后,系统会记录相关信息,并删除违规图片。
(二)人工鉴别:在运营管理后台中,用户头像、封面照等图片文件皆可查询预览,并对违规的图片进行管理操作。
第五章 人工审核及应急处理
第十五条 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涉黄、涉恐、涉政、低俗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违规内容时,按照以下流程处理:
(一)技术处理:立即掐断违规内容访问,保留证据和用户信息,产品立即下线并进行调整、修改,复审合格后方可重新上线;
(二)事态分析:调查、核实内部及外部责任,分析原因,重新制定解决方案,并记录在案,相关记录保存至少2年;
(三)逐级上报:逐级上报内容管理负责人、总经理;
(四)重大问题报告:发现重大问题的,立即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报告。
第六章 作者管理
第十六条 动漫作品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:
(一)涉黄内容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社会稳定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;
(三)谈论宗教敏感话题;
(四)违法、侵权等敏感话题;
(五)造成强烈的感官、精神刺激,及可致人身心不适的动作、语言、画面和音效。
第十七条 作者不得发布包含涉黄内容、链接、视频内容。
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作者实行实名注册管理,建立作者信用档案,对违规作者依法依规采取警告、限制发布、封禁账号等措施。
第八章 培训及管理
第十九条 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司第一个月内,由培训部门进行企业文化、企业产品和平台规范的培训。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,考核未通过的人员不允许上岗。
第二十条 严格把关视频、聊天、社区内容等审核机制,全面抵制网上淫秽色情信息,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,全面履行社会责任。建立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,杜绝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。
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(平台)运行的动漫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实时监管。
第九章 应急响应
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专门配备系统维护人员,24小时监控系统的运行。一旦出现故障,立即以镜像系统代替并尽快恢复原系统到可运行状态。系统平均运行无故障时间大于99.6%,平均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2小时。
第十章 技术安全
第二十三条 网站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置经公安部认证的防火墙,并与专业网络安全公司合作,做好安全策略,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,保障网站正常运行。
第二十四条 在网站的服务器及工作站上均安装正版的防病毒软件,对计算机病毒、有害电子邮件有整套的防范措施,防止有害信息对网站系统的干扰和破坏。
第二十五条 网站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双机热备份机制,一旦主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,保证备用系统能及时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。
第二十六条 关闭网站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,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,定期查杀病毒。
第二十七条 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,并保管好登录密码;后台管理界面设置超级用户名及密码,并绑定IP,以防他人登入。
第二十八条 网站提供集中式权限管理,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、终端、操作人员,由网站系统管理员设置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,并设置相应的密码及口令。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,且定期更换,严禁操作人员泄漏自己的口令。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,并由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权限。
第二十九条 公司机房按照电信机房标准建设,内有必备的独立UPS不间断电源、高灵敏度的烟雾探测系统和消防系统,定期进行电力、防火、防潮、防磁和防鼠检查。